2008年,在江苏的一个小城市,发生了一件引起全国关注的案件。这件案件的主人公是一个身穿红色长裤的少年,他的身后,矗立着27朵玫瑰花。
这个少年名叫王某某,当时只有19岁。据当时的新闻报道称,他在当地超市偷了一个女孩的手机后逃离,被附近的居民追赶。他跑到一个天桥上,拿出一把水果刀,纠集了20多个路人作为人质,人质中有两个年幼的孩子,他称要和警察谈判,要求派20万元现金。
案件经历了4个小时的膠著,最终王某某被制服,人质们被救出。
2008年,在江苏的一个小城市,发生了一件引起全国关注的案件。这件案件的主人公是一个身穿红色长裤的少年,他的身后,矗立着27朵玫瑰花。
这个少年名叫王某某,当时只有19岁。据当时的新闻报道称,他在当地超市偷了一个女孩的手机后逃离,被附近的居民追赶。他跑到一个天桥上,拿出一把水果刀,纠集了20多个路人作为人质,人质中有两个年幼的孩子,他称要和警察谈判,要求派20万元现金。
案件经历了4个小时的膠著,最终王某某被制服,人质们被救出。